吴春妹、李长林、王星云: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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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货币领域,比特币犹如璀璨明珠引人瞩目。然而,它所触及的法律模糊地带备受争议。本篇文章深入探讨了比特币在法律层面上的双重性。

比特币:法律眼中的“黑”与“白”

吴春妹、李长林、王星云: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分析

受到去中心化与匿名性特点的驱动,比特币以其独特魅力深受全球投资者欢迎。但随之而来的是数量惊人的非法比特币盗窃事件,引发对其刑法财产地位的质疑。

我国将虚拟货币运作纳入非法金融范畴,而私持比特币未列入刑法财产权利列表。也就是说,未经许可窃取他人比特币或面临法律制裁。但这并不代表比特币在法律层面无任何价值。

比特币的“双重身份”

依据法学观点,比特币具备二元性质。这种特质体现在它既是虚拟商品又受到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版权保护的双重身份上。

吴春妹、李长林、王星云:非法窃取比特币的刑法定性分析

比特币的独特性质使得其在法律界颇具争议。根据现行法案至2017年九月,比特币若掌控于交易所则可视作符合刑法中财产的定义。然而,政策转变导致这类比特币无法再享有该种权利。

个人与比特币的“爱恨情仇”

虽然没有官方政策支持或鼓励比特币投资,但个人购藏与兑换比特币并未被明确限制,由此在法律层面,比特币在私人间的交易是可行的。

请注意,此项豁免仅限于合法的比特币交易行为。对于法律模糊地带,个人需要审慎决策,以免陷入违法困境。

非法窃取比特币:法律的“三重门”

在明确比特币司法特性之后,按照其操作手法和掌控主体特性,将非法搜集比特币的行为分为三种类型以供定义。

在2017年9月之前,针对当时主导市场的加密货币比特币的行为,被视为依据刑法规则下的财产,满足盗窃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犯罪的所有条件。因此,该类行为将适用于想象竞合犯判决原则,即以更严重的罪名进行定罪。

自2017年9月起,凡在非法侵入比特币交易平台的行为中获利,相关虚拟货币将被排除于刑法中“财产”范畴,难以依据侵财型犯罪予以惩处。然而,倘若行为人通过侵蚀交易平台的计算机控管体系并篡改数据,成功攫取比特币进行炒作,但此行为未对系统造成实质性损坏或影响其正常运作,那么该行为将被认定为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比特币的未来:法律的“十字路口”

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新时代已经来临,比特币正面临着未来的深远意义和未知挑战。在这个合法性与稳定性的岔路口,比特币将如何选择?让我们共同深入探讨这一引人深思的议题。

对于比特币,需谨慎权衡其潜力与潜在风险,如此方能在数字货币领域稳固立足。

比特币的“黑”与“白”:法律的灰色地带

法律的“灰色地带”:我们该如何自处?

比特币的法律地位扑朔迷离,充满不确定性和挑战性。面对这一困境,我们该如何应对?是果断勇敢地探索未知,挖掘真相;还是保持警惕,细心察看其未来发展趋势?

敬爱的读者,您对于此有何高见?请于评论区阐释您的见解,共同探讨这个充满深度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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